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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水价要保证公平在先 杜绝借梯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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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1 04:05:35 点击数:1082 作者:水事易

喊了多少年的阶梯水价终于要来了。近日媒体报道,沈阳市目前正在进行阶梯水价的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2015年将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将进一步加大价差。

众所周知,我国是水资源紧缺的国家,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达到节水的目的,这一做法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全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阶梯水价提升居民节水程度。如日本东京水费分9个档次,最高档的水价要比最低档翻好几番;德国柏林的自来水与污水排放都实施阶梯水价,按水表额度的大小以及用户年用水量收费。我国过去用水价格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多少带有些“大锅饭”的味道,用多用少都一样,而阶梯式水价就突破了这一藩篱。但另一方面,水价尽管不高,可对公众而言,其敏感度却不低。毕竟推行“阶梯水价”将直接影响很多家庭的支出,涉及民生。

价格改革面前,不患高而患不公,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价格改革的核心必须是保证公平优先。城市生活供水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而当下供水企业又都天然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因此,在价格改革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公开透明,让成本监审成为资源价改的首要关口,并将公众的意见贯彻到决策中去,充分尊重民意。否则,改革若成了企业损公肥己“借梯涨价”的机会,老百姓当然不满意,改革也自然偏离了本来的航道。

同时,对本已节约到极点的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家庭,在改革过程中要辅以更人性化的政策,在保证他们基本生活用水不至于因此降低生活质量的前提下,有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对这部分群体进行适当补贴,让这部分群体可以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好处,并实现“削峰填谷”的预期。

良策要产生良效,离不开公众的支持,其前提就是在施策时能够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这一点,在“阶梯水价”、“阶梯电价”等任何一项公共政策方面都有相通之处。而重视公众关切,积极回应民声,建立良性互动,就自然会形成改革合力,自然会形成有温度的、人性化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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