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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将纳入北京市政府基金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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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14:13:04 点击数:1035 作者:水事易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北京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近日出台,规定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专款用于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

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计量收缴,且只能专款用于两个方面: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手续费支出。其中,污水处理费征收手续费实行比例控制,每年用于征收手续费的支出金额原则上不超出当年所征收污水处理费总额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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