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巴东县农村,因矿产无序开采和畜禽养殖场污染物乱排等,导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水源受到污染,致使村民取水困难,纷纷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投诉。虽然当地政府采取了应急措施使问题得到解决,但是,污染事故之后,村民赖以生存的水源往往不能再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不另辟水源,并多方筹资建设供水设施,保障村民用水。
这样的情况在其他地区也时常发生。笔者认为,要保护农村“水缸”,让村民喝上干净水,应该多措并举,加强农村水源保护。
首先,加强农村水源的环境保护,科学划定农村水源保护的区域,禁止或者限制污染企业(比如集中式畜禽养殖场)在农村水源保护区域内或临近农村水源保护区域内建设。要加强农村水源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要对农村水源地不定期开展监测,密切监视其水情水质变化,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反应,防止农村水源遭受破坏和污染。
其次,加大农村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建设乡村污染处理设施。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好、多、快、省地建设污(废)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利用当地自然条件,消解各类污染物,如利用湿地(非保护的湿地)降解水污染物;进行农田测土配方,合理施用农药、化肥,采取先进滴灌、微灌技术,提高农田灌溉系数,减小灌溉退水量,降低水中污染物;综合利用养殖、种植和农产品加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使之变废为宝。通过全面防治农村面源污染,保护农村水源。
第三,增强村民的环境意识,提高村民对饮水安全的认识水平。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和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环境意识和安全饮水认识水平。鼓励村民主动参与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护,如成立村级环保自治组织,建立村规民约,加强农村水源监管;再如,利用农村能人,出资出力建设污染治理设施,防治水污染。如果农村水源遭受污染,村级环保自治组织或能人可以出面,依法依规与污染方和有关部门交涉,切实维护村民利益。
第四,水利主管部门应对当地的水资源要进行细致普查。运用科学、实用的方法,找准各自然村组稳定、安全的农村水源,以加强农村水源保护和应急备用。相关部门应加强饮用水检测,经常进乡村、入农户,引导其对饮用水进行处理,并免费发放消毒药品,以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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