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陕西省政府最近下发行动方案,要求2014年10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前,汉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保持类,丹江干流出省断面保持类。
始于湖北丹江口水库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已进入倒计时。丹江口水库的水源主要来自丹江和汉江,这两条河流的发源地为陕西南部的汉中和商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每年可调水百亿立方米,这些水将经过河南、河北,最终送到千里之外的北京。
这意味着,为了确保汉江、丹江的水质,当地政府需要承担起更高的责任。
曾担任陕西省委书记的安启元此前在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南水北调的中线工程起点是丹江口水库,水库的主要水源是汉江和丹江。汉江的发源地在陕西省西南部秦岭与米仓山之间,而后向东南穿越秦巴山地的汉中、安康等市,进入鄂西后北过十堰流入丹江水库;丹江的发源地是秦岭南麓的二龙山,也在陕西商洛地区。总的来说,中线工程来自陕西的水源大概占70%左右,水质非常好,基本上是二类水。”
陕西省政府最近出台的《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年)》指出,“坚持政府主导与多元化投入相结合,推行清洁生产与强化末端治理相结合,全面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
为了保障水质,“方案”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加强生活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进一步削减工业污染”、“强化环境管理和执法,健全水质保护防控体系”等五条措施,以实现他们提出的目标。
但是,一个很大的困扰是这些措施如何实现。长期以来,地处山区的陕西南部都是经济落后地区,而这些措施将导致当地的环保门槛进一步提高,面临更大的经济增长压力。
也正因此,陕西一直希望在更高层面能够建立一个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西安理工大学教授、博士导师党志良认为,“水权其实是一种禀赋权,汉江流域的人们在这里生活,就应该具备依靠这里的水资源实现基本生活依赖和发展的权利。比如说,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度,水质只要四类水就合乎标准了,现在汉江的水是三类水,以后可能要求达到二类水的标准,很多工业项目都不能建,这其实已经剥夺了他们发展的权利”。
对此,曾有学者提出建立一个市场化的补偿机制,让用水者补贴上游。但这种观点被认为比较难以实现,理由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造价本身比较高,水价也可能比较高,如果在水费征收时加上生态补偿这个费用,用水地区可能难以承受。”
“方案”并未对此提出特别引人瞩目的思路,从“方案”的保障措施看,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依靠发改委和财政部门申报、安排相应的保障治污项目资金。
另外,“方案”还提出“陕南三市要将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增量的30%用于生态建设和水质保护”,并积极探索市场化治污之路,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实施专业化、市场化运营。
但从现实看,与当地经济发展为此受到的限制相比,这些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可能显得有限。在过去,很多地方政府的官员认为,去年出台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际上是一个约束性的规划—它约束了一些限制发展地区的义务,却没有预设,或者没有充分考虑这些地区相对应的权利,这些限制发展地区,又往往是欠发达地区。
他们认为,被约束发展地区的权利不应该是简单的财政转移支付手段,一转了之。然而,更广义的生态补偿、生态共享机制如何建立,却一直缺乏社会共识和现实路径—很多人一直为此苦恼。
安启元说,“我们提出,"一江清水送北京,饮水思源要补偿"。”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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