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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决策不够科学“环保考核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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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4 11:12:12 点击数:2457 作者:水事易

“环境保护决策不够科学……”“环保目标考核工作流于形式,仅限于政府内部考核,未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在上周召开的广州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上,广州市政协以集体的名义对广州当前大气污染治理提出6大问题,并给出了8项建议。这是广州第一份来自官方的,全面的空气污染问题的调研报告。

未充分听意见高架路停工2年

广州市政协称,目前广州市相继成立了“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公众咨询委员会”等公众咨询机构。但在环境保护方面,尚未建立类似机制。在与环保相关的决策中,公众制度化参与渠道仍不畅通,环境利益诉求得不到政府部门及时回馈。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不完善,部分政策的出台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咨询、利益博弈、听取意见和酝酿共识,执行落实过程“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如广州海伦堡花园小区受广州南玻、广东南碱等污染企业影响,一直都是投诉热点;华南快速干线三期同泰段高架路建设因沿线居民的反对而曾停工两年;广州大道北禺东西立交改造工程工期一拖再拖,皆因噪声和景观成为敏感问题。

考核没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广州市政协认为,目前广州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存在不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不严格的情况。“轻过程、重结果”,使许多法规、规章、方案浮于表面,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当前的考核工作流于形式,仅限于政府内部考核,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也没有真正发挥考核对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

此外,广州环保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非常突出。仅有番禺、增城等少数区设立了基层环保所,基层执法力量最充裕的番禺区一线执法人员也仅有30人,一年要处理案件1000多宗,还要处理审批、检查等其它业务,鲜有时间开展执法行动。

建议

外部力量参与政府环保考核

市政府在今年5月出台了《广州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4—2016年)》,提出了57条具体措施、近3000项治理工程。

广州市政协建议尽快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每项措施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将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与考核工作。

重大环保决策前引入公众参与

借鉴香港决策咨询机制,建立独立、有效、负责的环境咨询委员会,就决策的科学性提出独立的意见,以科学研究导引环保决策的总体路线,形成预先研判—科学决策—科学实施—评估总结—修正创新的决策到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决策体系。

建议搭建公众政策参与空间(如成立环保决策公众咨询委员会),在重大决策前期就引入公众参与,由决策的“官控”变为“民动”。对公众参与的结果及时反馈,公布采纳情况和未采纳的原因,客观、公开、透明,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大培育和扶持社会环保公益机构和民间环保专家咨询机构力度,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参与决策咨询。

来源: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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