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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治理三大污染确保清水北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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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3 09:19:21 点击数:1749 作者:水事易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治理垃圾、污水、空气污染问题,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十堰日前印发《十堰市“保水质,强民生,促转型,向三大污染宣战”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三大污染治理的具体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线图。

垃圾污染治理方面,根据《方案》,十堰将加强城区垃圾清运和环卫保洁工作。加快推进丹江口库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确保列入《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并于2012年和2013年已下达投资计划的22个项目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调水前建成投运,列入2014年建设计划的16个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加强城区西部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确保10月底达标排放、稳定运行,并同步启动委托运营工作。加快推进郧西县、竹溪县城关及丹江口市城区垃圾填埋场建设,郧西县、竹溪县城关垃圾填埋场今年年底前必须建成投运,丹江口市城区垃圾填埋场今年年内必须动工。加强全市农村垃圾收集、处置和监管;加快推进东风华新(十堰)环境工程公司生活垃圾和污泥焚烧项目建设,整体项目5月底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15年3月底前试运营。在加强全市农村垃圾收集、处置和监管方面,《方案》明确规定,凡列入《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建设的乡镇垃圾填埋场3公里范围内的村庄,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处理的原则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凡在环丹江口库区周边1公里范围即生态隔离带内的村庄,按照户分类、村收集方式,因地制宜采取堆肥、填埋、焚烧进行处理,严禁库周乱堆乱倒垃圾。

污水治理方面,根据《方案》,十堰将加快推进“十二五”规划建设污水处理项目进度。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6个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内全部托管运营,其它已建和在建的51个垃圾处理厂抓紧启动委托运营。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今年年底前市城区完成150公里雨污分流主管网和230公里雨污分流支管网的配套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完成列入年度计划的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开展神定河、泗河、犟河、剑河、官山河等五条不达标河流治理,完成五条河全流域590个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等任务。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在加快推进“十二五”规划建设污水处理项目进度中,《方案》明确要求,已列入《丹江口库区及汉江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并已下达投资计划的11个2012年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和41个2013年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必须确保今年年内全部建成投运;列入2014年建设计划的29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要确保今年年内全部开工,201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所有列入“十二五”规划的81个污水处理项目必须确保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通过环评验收和国家项目验收。

空气污染治理方面,根据《方案》,十堰将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今年年内完成100家餐饮经营企业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改造安装任务。加快实施火电厂脱硫脱销工程,今年6月底前,完成东风公司热电厂脱硫脱销工程设施建设,督促十堰市阳森热电有限公司实施脱硫脱销深度处理设施改造。开展造林绿化和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治理,今年完成30万亩植树造林任务和丹江口库区消落带20万平方米示范段生态治理等任务。其中在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中,《方案》明确指出,加快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设,确保6月底前各县市全面启动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和环保标识制度,年内实现机动车环保检测率85%的目标;启动实施市城区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研究出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有关政策;落实60%公交车、800辆出租车的“油改气”任务;淘汰城区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和窑炉、大型炉灶。

来源: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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